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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更新日期: 2018-02-23 |
東方設計大學圖書資訊處
自學中心管理辦法
103年06月26日圖資諮詢委員會議訂定
第一條:為提供本校學生自我學習、課後學習輔助,提供多元教師指導服務,特訂於圖書館地下一樓閱覽室建置學生學習 自學中心,並訂定 東方設計大學圖書資訊處自學中心管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
第二條:權責單位
自學中心管理單位為圖書資訊處。
第三條:服務宗旨
為讓本校學生不僅獲得圖書館的專業諮詢服務,亦能攝取跨領域、多元專長學習的輔導諮詢平台,藉由自學中心的設立,協助學生課業學習問題諮商。
第四條:服務對象
中心開放對象為全校師生,若遇學校有重要活動舉辦時,得優先使用。
第五條:中心開放時間
一、 學期中
( 一 ) 星期一、三: 8:00-21:00 。
( 二 ) 星期二、四、五: 8:00-17:00 。
( 三 ) 正確開放時間須依圖書館開放時間彈性變動為準。
二、寒暑假期間
依照人事室公佈上班時間開放。
第六條:教師諮詢服務
一、各系所推薦各推薦教師一名,每學期初公佈各位教師服務時間。
二、教師服務每週一個小時,一學期至少十小時以上,可志願增加服務時間。
三、教師服務項目為各教師專業或有興趣研究之領域。
四、本諮詢服務時間不得與學校課後輔導時間重覆算計。
第七條:服務項目
一、學業諮詢 - 教師提供課外延伸學習,以及跨領域、多元專長學習之專業輔導。
二、學習指導 - 教師提供學習要領,有效率、快速學習。
三、其他
第八條:設備管理
中心之設備不得外借、擅自移位或攜出,以確保資源共享。
第九條:中心利用服務管理
一、飲料、食物不得攜入中心內任何區域。
二、不得任意搬移、拆卸、破壞、盜取中心內設施及物品。
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以免遺失。
四、不得影響他人自修之行為。 ( 例如:手機鈴聲調為靜音,禁止大聲喧嘩、嬉戲、不檢行為等。 )
五、不得穿拖鞋進入中心。
六、為達公平與充分利用,禁止佔位。
七、若發現公物故障損壞,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服務人員。
第十條:服務績效與獎勵
一、每學期圖資處致送校長核發之聘書一份,致謝教師參加自學中心指導服務。
二、教師完成一學期十小時以上服務,發給服務證明,以為列入教師評鑑佐證資料。
第十一條:本辦法實施經圖資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