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更新日期: 2018-02-23 |
東方設計大學圖書資訊處
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
98年03月06日 館務會議訂定
99年07月27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年03月05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年09月12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102年05月07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東方設計大學圖資處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教師及研究生個人學術研究,特設立研究小間,其使用除依照本館各項規則外,並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 凡本校教師及研究生利用本館館藏圖書資料從事學術研究者, 均得依本辦法申請借用研究小間。
第三條、 申請借用研究小間,須於一樓流通諮詢服務 檯 登記,依申請時間先後 次序配借 。預約以 7 天內為限,預約時段逾 30 分鐘未至館借用,將自動取消預約。
第四條、 本研究小間開放時間為開館當日開館後半小時 起至閉館前 半小時止。
第五條、 研究小間之借用, 以短期一日8小時及長期7日可延長一次為限 ,超過使用時限未遷出者, 本館得逕行 將該室物件取出集中保管。
第六條、 借用者借用研究 小間時 ,得於一樓流通諮詢服務 檯 領取鑰匙,凡借用結束 於離館時 應自行將門鎖上,並繳回鑰匙;遺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至流通諮詢服務檯憑識別證或學生證辦理借用手續,用畢後至流通服務台辦理歸還手續。 申請人逾時歸還短期者 1 小時或長期者一日時 ,停止借用研究小間之使用權 一週 ,以此類推。
第八條、 使用研究 小間時 ,請保持 肅靜, 不得吸煙及攜帶飲料、食品入內與其它不當行為。
第九條、 借用人利用本館之書刊時,其辦法如下:
1.期刊、地圖、參考書及指定參考書不得攜入研究小間。
2.一般書庫之圖書,應向流通諮詢服務 檯 辦理借書手續,方可攜入研究小間。
第十條、 研究小間使用中, 本館如發現 期刊、參考書及 未辦借書 手續之圖書,得逕行取出上架,並行警告;凡經 2 次警告者,即終止其研究小間之使用權 1 學期。
第十一條、 借用人之貴重物品請自行負保管之責,如有遺失, 本館概不 負責。
第十二條、 本館遇有 必要時,或借用人違反上述規定,得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研究小間。
第十三條、 本館遇有 清潔或管理之需要時,得逕行入內,不必先經借用人同意。
第十四條、 凡上述條文未及規範,而借用人有不當之情事時,本館皆得酌情處理或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