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藝術中心

藝術中心簡介

東方設計學院藝術中心成立於二○○三年,為本校之文化藝術教育推廣單位,其主要業務指標對內則負責校內藝文活動之整體規劃與執行,對外則積極促進校際和社會互動之藝術文化交流且以平衡高速率科技社會之人文氣息,增進藝術鑑賞之美感經驗為宗旨。期望透過藝文展演活動,增加學生觀賞藝術作品的機會,直接體驗創作的魅力,感受美好的存在;並從藝術相關人士分享生命經歷與見解當中,引導學生多角度的來思考自己人生的價值與意義。並預計未來之推展工作能從幾個面著手。

(一)規劃定期之藝術展演活動。
(二)舉辦文化藝術專題講座。
(三)建立藝術作品欣賞連結網站等。
(四)建立校園藝術品典藏制度等,來實際展現其藝術教育與藝術生活化之功能。

未來藝術中心亦將秉持服務之熱誠,為學校及社會人士努力提供一個良好之藝術對話空間,使本中心能朝向多元性全方位的藝術活動面向發展,並成為校園和社區文化藝術生活中心。

申請辦法
■宗旨
東方設計學院東方藝術中心成立於2003年,為本校之文化藝術教育推廣單位,其主要業務指標對內負責校內藝文活動之整體規劃與執行,對外則積極促進校際和社會互動之藝術文化交流且以平衡高速率科技社會之人文氣息,增進藝術鑑賞之美感經驗為宗旨。目前開放展示空間供國內創作者申請展出,以互動交流的方式進而增進藝術創作者與本校學生及高雄市民互動之藝術交流。
■申請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創作展、國內之藝術創作團體聯展等均可。
■申請作品
申請作品創作內容須具備現代藝術特質,媒材不拘,作品以不破壞展示牆面原貌為原則,高度不超過2.2m。
■申請文件
申請人請洽電本中心填寫申請展表格連同作者簡歷表、135幻燈片十張供本中心審查。(聯展須加送聯展者名冊)。
■審查
申請展覽之文件經本中心審查後將通知申請者審查結果,如欲退回申請文件者,應於申請時附上「退件之回郵掛號信封」,於審查終結後寄還,否則由本中心自行處理。
■展出
本中心將提供展出者所需之佈展工具及必要之協助;展出之海報、邀請卡、廣告、茶會、作品之運送及保險則由申請者自行負責,佈展與看場人員請展出者提供必要之人力。
展場平面圖

東方藝術中心平面圖

申請表格

東方藝術中心使用申請表

聯絡方式

東方設計學院 圖書資訊處 東方藝術中心
校址/829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電話/07-693-9557(校內分機1557)
傳真/07-693-2976
E-MAIL/artcenter@mail.tf.edu.tw